尊敬的客户:
根据财政部、银保监会《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12号)、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财办会【2020】21号)的相关要求,为进一步提升函证业务服务质量和效率,现将我行函证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函证受理方式
我行接受的函证方式有邮寄、跟函(现场函证),暂不受理数字方式《银行询证函》。
二、办理所需资料
1.提供符合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格式要求的《银行询证函》,并加盖申请人(即单位客户)在银行开户时的预留签章。申请材料是多页的,《银行询证函》应当将被审计单位预留银行签章处加盖的签章用作骑缝章。
2.如实施跟函(现场函证),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。
三、办理时限
受理网点自收到符合规定的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回函至会计师事务所,对于不符合规定的《银行询证函》,在收到询证函3个工作日内通知会计师事务所,保证回函效率。
四、收费标准
我行目前免收银行询证函业务相关费用。
五、受理机构
总行营业部。
六、受理网点地址及联系方式
受理地址: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南路华研生活小区西门村镇银行
联系电话: 0477-2219258
鄂尔多斯市罕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