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客户:
根据财政部、银保监会《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、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等文件要求,现将我行办理银行询证函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受理要求
1.询证函按各机构辖内业务范围受理;
2.询证函须以被审计单位或被验资企业名义出具,加盖其预留印鉴及骑缝章,并与银行预留印鉴保持一致;
3.询证函须由审计单位直接邮寄或以跟函方式提交,并注明审计单位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;
4.询证函明确授权回函寄投的,回函地址、联系人、邮编、电话、电子邮箱必须明确、具体、完整。
5.审计单位采取跟函方式提交询证函的,须同时提供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,介绍信应包含抬头、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、办理事项、审计单位签章等内容,并注明有效期限。
6.询证函内容及格式应与本公告附件相符,如不符,应按通用格式重新制作询证函。
二、回函用章
我行回函用章为受理机构业务公章。
三、收费标准
我行函证业务手续费全免。
四、回函方式。
目前我行采用人工回函的方式办理函证业务。
五、回函网点及联系方式
序号 | 网点名称 | 地址 | 电话 |
1 | 营业部 |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华研生活小区西门村镇银行 | 0477-2219258 |
2 | 普惠支行 |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辉大厦对面底商 | 0477-2291117 |
以上公告事项自公告之日起执行,感谢您对罕台村镇银行的支持!
罕台村镇银行
2021年9月16日